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司法鉴定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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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司法鉴定机构:

现将《2018年全市司法鉴定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和意见建议请及时报市局。

温州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8年 月 日

2018年全市司法鉴定工作要点

 

2018年,全市司法鉴定工作总的思路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紧紧围绕司法行政中心工作,以落实司法部“两严格十二条”文件为抓手,以高资质高水平司法鉴定机构建设为目标,以推进司法鉴定专业化、标准化、品牌化、信息化为导向,推进司法鉴定高水平发展,不断提高司法鉴定为当事人服务、为诉讼服务、为温州转型发展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一、推进“两高四化”司法鉴定机构建设,做大做强司法鉴定机构

1.打造高水平司法鉴定机构科学设置、细化各司法鉴定专业类别,完善司法鉴定机构分类评价机制。引导司法鉴定机构做精自身优势专业,形成不同类型司法鉴定机构优势互补、持续发展的良好发展态势。鼓励引导大型、综合性、权威性司法鉴定机构建设,发挥行业引领作用。推动实验室建设,力争温州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建成省级或国家级司法鉴定实验室。

2.完善司法鉴定质量管理制度。继续推进能力验证常态化、认证认可标准化、文书评议制度化工作开展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能力评估工作,开展司法鉴定机构法医临床鉴定资质评估工作以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和精准性为目标,以重大事项报告和日常投诉处理为抓手,综合运用司法鉴定“双随机”动态监管机制,加强司法鉴定事中事后监管,将日常监管与重点专项巡查相结合,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3.推进司法鉴定品牌化建设。指导温州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浙江千麦司法鉴定中心温州(律证)所、温州天正司法鉴定所通过理顺内部管理机制,鼓励加大投入做强做大司法鉴定机构。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优势资源,着力打造集科研、鉴定、教育三位一体的、在全省具有影响力的司法鉴定机构品牌,着力建设适应经济发展、专业技术过硬的司法鉴定业务品牌,着力培育引领司法鉴定行业发展的领军人物品牌。

4.实施司法鉴定信息化提速工程。进一步优化原有的司法鉴定机构管理平台,实现司法鉴定动态监管、数据分析等功能。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调,开展“鉴定在线”试点改革工作,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国部分地区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完善民事案件“鉴定在线”功能,实现法院对鉴定个案评价等信息反馈。

二、落实司法部两严格十二条”文件精神,开展专项整改工作

5.把好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准入关。按照省厅制定的《浙江省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规定》,要求增加执业项目的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准入行政许可前的评审,市局将审核通过的材料报省厅行政许可和省质监局“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项目联合审批。按照省厅《浙江省司法鉴定人准入评审规定》要求,协助省厅对年龄超过60周岁、具有高级职称年龄超过65周岁的申请人进行准入考试、考核、评价。依托协会力量,组织开展申请人专业技能和执业能力培训、考核、评价工作。

6完善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退出机制。根据调查摸底汇总《司法鉴定机构调查表》掌握的情况,对长期不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督促其限期整改或及时退出。按照省厅的统一部署,做好司法鉴定机构实地检查和专项检查,解决司法鉴定机构因不具备必要仪器设备不能通过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等问题。

7.开展司法鉴定人执业专项核查工作。将无正当理由继续教育培训未达40学时的鉴定人通报省厅,情节严重的,建议省厅予以暂停执业。对年龄超过65周岁、具有正高职称和其他年龄超过60周岁的执业司法鉴定人的健康状况、执业状况进行核查,确保能够胜任鉴定活动,杜绝只挂名不执业的情况。对一些在国内具有较高知名度、但不适宜继续担任司法鉴定人的高龄专家,建议司法鉴定机构将其转聘为咨询专家。

三、深化司法鉴定社会服务,打造最佳营商环境

8.深化司法鉴定进驻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贯彻市委市政府和省厅关于打造最佳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落实年初出台的《温州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司法鉴定进驻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机构入驻中心开展工作,在硬件设施建设、鉴定操作流程等方面,按照认证认可的要求,纳入认证认可体系。各县市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附设司法鉴定检查室,于6月底前完成4家试点工作。入驻中心的司法鉴定机构要按照《司法鉴定机构仪器设备配置标准》配备必要的检查设备,开展简易案件的司法鉴定。

9.开展环境损害类司法鉴定专题调研进一步拓展我市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根据优化营商环境的需要,积极组织我市可从事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业务的机构进行专题调研,为把环境损害类司法鉴定纳入统一管理做好准备工作,努力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司法鉴定行业的需求。

10.推进司法鉴定服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对司法鉴定的指导和管理,教育引导司法鉴定人准确掌握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精神,充分认识涉黑涉恶案件办理工作的重要性,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执业纪律,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保障司法鉴定人独立、客观、规范地开展鉴定工作,严格落实司法鉴定人出庭制度,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专业服务,为公检法等办案单位依法办案提供法定、科学的证据。

11.深化司法鉴定公益服务。继续做好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工作,提升司法鉴定援助数量和质量。组织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积极参加各类公益活动,树立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良好的社会形象。

四、健全工作机制,提升司法鉴定社会公信力

12.完善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相衔接的运行机制。认真贯彻实施司法部《关于建立完善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相衔接运行机制的意见》,加强与法院、公安、检察、仲裁、保险等鉴定使用部门的联系,进一步加大使用方的监督力度。加强与审判机关的良性互动,厘清司法行政机关、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各自职责,更好服务审判工作。

13.加强司法鉴定诚信建设。完善覆盖所有鉴定机构、鉴定人的诚信档案,面向委托方和全社会查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司法鉴定执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开展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执业信用等级评定,充分发挥市场选择与行业自律的作用,在全行业中牢固树立“守信者得益,失信者受损”的价值取向。

14.进一步提高投诉处理的规范化水平抓好制度建设这一规范管理的前提和基础,通过树“铁律”,细化违反鉴定程序的处置措施,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行政处罚和行业惩戒力度,以铁的手腕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凡经查实有违法违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情形的,一律进行行政处罚;凡经查实有违反鉴定程序情形而又不够行政处罚的,按照司法部有关投诉处理的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机构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或训诫,要求鉴定机构在限定期限内进行整改并书面报送整改报告。

五.强化自身建设,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15.加强司法鉴定队伍建设。认真做好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培训,采取案例型、探讨式等多种形式,丰富培训内容。积极组织司法鉴定机构参加能力验证活动,提高司法鉴定机构的技术水平和鉴定能力。重视鉴定人才培养和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加强司法鉴定人助理的培养力度,提高司法鉴定人专职化程度。

16.加强司法鉴定科技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科学实验与学术研究,多渠道争取科研立项。鼓励鉴定人员积极撰写业务论文,向各级学术刊物投稿。开展司法鉴定业务专题研讨活动,主导或牵头一些标准或操作规范的制定工作。

17.加强司法鉴定行业党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把培养业务骨干党员放在首位,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严把入口、适当倾斜的原则,积极培养和吸收入党积极分子,不断发展壮大党员队伍。夯实党建基础建设,切实加强组织阵地建设,确保党组织活动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制度、有档案。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契机, 采取丰富多彩的活动形式,切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增强党员宗旨意识,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18.加强司法鉴定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司法鉴定品牌效应,通过网络和纸媒等载体,积极宣传优质司法鉴定机构发展情况,优秀司法鉴定人执业经历和司法鉴定行业典型案例,传播司法鉴定正能量,提升社会知名度和美誉度。

    

2019年7月9日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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