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司法鉴定收费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网站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司法鉴定收费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司法鉴定机构:

近期,市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司法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收费管理的通知》(司办通〔2017〕22号)了解掌握2017我省制定出台的《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司法厅关于规范和完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服务收费的通知》及收费标准的执行情况全市6家司法鉴定机构收费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概况

2017年12月20日,市局下发《关于开展司法鉴定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并立即组织各司法鉴定机构开展收费自查,各机构于2018年1月12日前完成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1月15日至1月29日,市局组织人员成立检查组,对全市6家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了收费检查,重点检查了2017年7月1日以后受理的司法鉴定案件的收费执行情况、委托书和发票开具的规范性情况等检查方式采取现场随机抽取案卷的方式进行检查。检查结束后,市局对检查情况进行分析,现场就检查情况向各机构进行反馈。

二、存在的问题

从本次专项检查的情况看,全市司法鉴定收费整体情况良好。绝大部分鉴定机构能够自觉遵守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司法厅关于规范和完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服务收费的通知及收费标准规定。但在检查中也发现各机构在收费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个别司法鉴定所仍存在收费不规范的情况,如检查中发现天正司法鉴定所一件案件收费按新标准应为4500元,但该所却收费5000元;

二是个别司法鉴定所收费公示牌内容存在差错,如康宁司法鉴定所;

三是个别司法鉴定所卷宗里没有正式发票复印件,如天正司法鉴定所;

四是部分司法鉴定所开具发票没有详细列明收费项目,如律证、宏顺、天正司法鉴定所;

五是部分司法鉴定所减免收费没有在委托书上注明减免情况,如医科大司法鉴定中心和律证、东海司法鉴定所。

六是个别司法鉴定所收费自查不认真,上报市局的自查报告过于简单,如天正司法鉴定所。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端正态度,提升认识。规范司法鉴定收费事关司法鉴定行业形象,事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各机构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贯彻《司法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收费管理的通知》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司法厅关于规范和完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服务收费的通,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定,时刻绷紧规范教育收费这根弦,做到守住底线,不踩红线。

(二)全面清理,立行整改。各机构要对照检查反馈的问题立即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纠正违规收费。对超标准收费的要立即停止,需清退的要立即清退。对于天正司法鉴定所的不规范收费问题,市局责成其进行清退、自查和整改,于3月10日前将整改情况报市局司法鉴定管理处,市局将对其开展“回头看”检查,如再次发现违规情况,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建章立制,加强管理。各机构要认真查摆内部管理存在的问题,完善制度,堵漏补缺,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完善收费问题发现与整改机制,确保司法鉴定收费合规,杜绝不规范收费问题的发生。

 

   

2019年7月9日 11:36
浏览量:0
收藏

最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