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司法鉴定收费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司法鉴定机构:
近期,市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司法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收费管理的通知》(司办通〔2017〕22号),了解掌握2017年我省制定出台的《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司法厅关于规范和完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服务收费的通知》及收费标准的执行情况,对全市6家司法鉴定机构收费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概况
2017年12月20日,市局下发《关于开展司法鉴定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并立即组织各司法鉴定机构开展收费自查,各机构于2018年1月12日前完成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1月15日至1月29日,市局组织人员成立检查组,对全市6家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了收费检查,重点检查了2017年7月1日以后受理的司法鉴定案件的收费执行情况、委托书和发票开具的规范性情况等。检查方式采取现场随机抽取案卷的方式进行检查。检查结束后,市局对检查情况进行分析,现场就检查情况向各机构进行反馈。
二、存在的问题
从本次专项检查的情况看,全市司法鉴定收费整体情况良好。绝大部分鉴定机构能够自觉遵守《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司法厅关于规范和完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服务收费的通知》及收费标准规定。但在检查中也发现各机构在收费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个别司法鉴定所仍存在收费不规范的情况,如检查中发现天正司法鉴定所一件案件收费按新标准应为4500元,但该所却收费5000元;
二是个别司法鉴定所收费公示牌内容存在差错,如康宁司法鉴定所;
三是个别司法鉴定所卷宗里没有正式发票复印件,如天正司法鉴定所;
四是部分司法鉴定所开具发票没有详细列明收费项目,如律证、宏顺、天正司法鉴定所;
五是部分司法鉴定所减免收费没有在委托书上注明减免情况,如医科大司法鉴定中心和律证、东海司法鉴定所。
六是个别司法鉴定所收费自查不认真,上报市局的自查报告过于简单,如天正司法鉴定所。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端正态度,提升认识。规范司法鉴定收费事关司法鉴定行业形象,事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各机构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贯彻《司法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收费管理的通知》和《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司法厅关于规范和完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服务收费的通知》,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定,时刻绷紧规范教育收费这根弦,做到守住底线,不踩红线。
(二)全面清理,立行整改。各机构要对照检查反馈的问题立即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纠正违规收费。对超标准收费的要立即停止,需清退的要立即清退。对于天正司法鉴定所的不规范收费问题,市局责成其进行清退、自查和整改,于3月10日前将整改情况报市局司法鉴定管理处,市局将对其开展“回头看”检查,如再次发现违规情况,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建章立制,加强管理。各机构要认真查摆内部管理存在的问题,完善制度,堵漏补缺,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完善收费问题发现与整改机制,确保司法鉴定收费合规,杜绝不规范收费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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