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椎体骨折继发坏死致脊柱后凸畸形的伤残及因果关系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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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林某,男,75岁,2018年6月20日驾驶电动三轮摩托车遭遇交通事故受伤。当天入院,主诉:车祸致胸痛2小时。查体:脉搏108次/分,呼吸41次/分,血压77/55mmHg,胸压痛阳性,全身多处软组织淤青。CT:两侧胸腔积液,右侧胸腔积血,两侧肋骨骨折,胸11椎体压缩性骨折,胸9、10、12棘突骨折。腰椎MRI:胸11椎体压缩性骨折,骨髓水肿。急诊行右下肺裂伤修补+肋间血管止血术,患者胸椎骨折,骨科会诊建议保守治疗。2018年10月3日MRI:胸10、11、12椎体变形、信号异常,胸椎退行性变,骨质疏松,胸椎后凸畸形。2018年10月4日CT:胸10、11、12椎体密度增高,无菌性缺血坏死?胸10/11/12椎体椎间隙狭窄,胸椎后凸畸形,胸椎退行性变,骨质疏松。住院126天后于2018年10月24日出院,出院诊断:外伤性蛛血、颈椎间盘突出症、胸椎骨折、两侧肋骨骨折、右下肺裂伤、右侧血胸、左侧胸腔积液、失血性休克、失血性贫血、凝血功能异常、低蛋白血症、电解质紊乱、心肌损害、肝功能异常,双小腿静脉血栓,双下肢深动脉斑块。

【鉴定过程】

被鉴定人诉脊柱胸腰背部持续性疼痛,无法缓解。无法平躺。脊柱后凸存在手术适应症,但因身体等各方面因素无法行手术治疗。

被鉴定人右侧卧于床上,神志清,右侧腋前线第5、6肋间分别见长1.0cm、1.5cm条状瘢痕,胸廓挤压征(+),脊柱胸腰段后凸明显,无明显侧弯,压痛、叩击痛(+),四肢可自主活动,肌力、肌张力、感觉无明显异常。

阅片所见:

2018年6月22日CT示:右侧第9-10后肋、左侧第3-5前肋、7前肋、9-12后肋骨折,骨折端错位,右侧第5-6前肋骨皮质皱褶,提示骨折可能;两侧胸腔积液,两肺广泛渗出、实变,左肺下叶不张,右胸壁皮下积气;气管插管术后,胸腔引流术后。

2018年7月7日CT示:胸9、11椎体呈轻度楔形改变,胸11椎体前柱可见骨折线,提示胸9椎体压缩性骨折可能,胸11椎体压缩性骨折(附图3张),两侧第9-11后肋骨折。

2018年7月7日MRI示:胸9、11椎体呈轻度楔形改变,椎体内T2压脂呈高信号,提示胸9、11椎体新鲜压缩性骨折。

2018年8月6日CT示:右侧第4-6前肋、9-11后肋骨折伴骨痂形成,其中11肋可见两处骨折;左侧第3-5前肋、7前肋、7-8侧肋、9-12后肋骨折伴骨痂形成,其中10、11肋均可见两处骨折;右侧胸腔积液,右肺下叶渗出、实变,左侧胸腔少许渗出;胸11椎体椎板内可见多处密度减低区、透亮影,椎体骨折线仍清晰可见,椎旁软组织肿胀,考虑胸11椎体坏死可能(附图2张)。

2018年8月22日CT示:胸11椎体椎板内可见多处密度减低区、透亮影,较8月6日CT所见稍有进展,椎旁软组织肿胀,考虑胸11椎体坏死可能(附图3张);余所见同前。

2018年10月3日MRI示:胸腰椎后凸,胸10-12椎体变形,以胸11为著,可见椎板塌陷,胸10-12椎体呈T1低信号、T2高信号,压脂像呈高信号,胸10、11、12椎间隙水肿、狭窄,局部椎间盘结构未显示,椎旁软组织稍肿胀,提示椎体坏死(附图3张)。

2018年10月4日CT示:胸椎后凸畸形,约39°,胸10-12椎体变形,以胸11为著,可见椎板塌陷、弥漫性骨破坏,胸11椎体内可见多个沙粒样死骨,胸10椎体下缘及胸12椎体上缘可见片状密度减低区,胸10、11、12椎间隙狭窄,椎间盘未显示,椎旁软组织稍肿胀,提示椎体坏死(附图3张)。

2019年2月18日X线示:胸10-12椎体变形,胸椎后凸39°畸形。

【分析说明】

被鉴定人于2018年6月20日遇交通事故受伤,外伤史明确,根据其病历记载及伤后影像学检查(手术直视下)所见,证实被鉴定人“两侧15根肋骨骨折、右下肺裂伤、右侧血胸、左侧胸腔积液、失血性休克、失血性贫血、胸9、11椎体压缩性骨折等”均系新鲜损伤,与本次交通事故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外伤为完全作用。临床行右下肺裂伤修补+肋间血管止血术等治疗,遗留脊柱后凸39°畸形。

其胸11椎体为轻度压缩性骨折,骨折位于椎体前柱,椎体前1/3只有单一终末支供血,无侧支循环,后2/3则由侧支循环供血,因此椎体前部的骨折在损伤椎体的营养血管后,会导致椎体血供不足,进而导致椎体发生缺血性坏死。结合被鉴定人伤后影像学检查所见,可以发现被鉴定人伤后胸11椎体骨折愈合缓慢,并逐渐出现坏死征象,在伤后3月余进展至椎体完全塌陷、坏死,同时累及相邻的上下两节椎体,并导致脊柱后凸畸形。基此,其“胸11椎体坏死累及胸10、12,脊柱后凸畸形”的诊断成立。

伤者属于高龄老人,本身存在一定程度的骨质疏松,同时合并多种基础疾病,这些均为骨折愈合的不利因素。加之损伤致其右下肺裂伤(行手术治疗)、双侧多发肋骨骨折,并继发失血性休克及失血性贫血,可致其抵抗力下降,不排除此时病原体沿着血源性途径进入椎体致其感染,进而发展至椎体坏死,因此无法排除同时存在椎体感染性坏死的因素。

综上,分析认为被鉴定人在本次外伤中致胸11椎体轻度压缩性骨折,在多种因素共同作用下,其胸11椎体愈合缓慢,并最终导致“胸11椎体坏死累及胸10、12,脊柱后凸畸形”,其自身存在的基础疾病及骨质疏松亦作为不利因素参与其中,因此,考虑其“胸11椎体坏死累及胸10、12,脊柱后凸畸形”与本次交通事故外伤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外伤为主要作用。

其脊柱后凸39°畸形,依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5.6.6.1)“脊柱骨折后遗留30°以上侧弯或后凸畸形”之规定,评定为六(陆)级伤残。

其双侧15根肋骨骨折,依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5.9.3.11)“肋骨骨折12根以上,或者肋骨部分缺失4根以上;肋骨骨折8根以上并后遗4处畸形愈合”之规定,评定其为九(玖)级伤残。

其右下肺裂伤,行右下肺裂伤修补+肋间血管止血术,依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5.10.3.8)“肺修补术后”之规定,评定其为十(拾)级伤残。

【鉴定意见】

综上所述,1、被鉴定人于2018年6月20日因交通事故受伤致两侧共15根肋骨骨折、右下肺裂伤、胸9、11椎体压缩性骨折等,临床行右下肺裂伤修补+肋间血管止血术等治疗,遗留脊柱后凸39°畸形等后遗症,已构成人体损伤致残程度一个六(陆)级、一个九(玖)级和一个十(拾)级伤残。

2、被鉴定人“右侧第4-6前肋、9-11后肋、左侧第3-5前肋、7前肋、7-8侧肋、9-12后肋骨折、右下肺裂伤、右侧血胸、左侧胸腔积液、失血性休克、失血性贫血、胸9、11椎体压缩性骨折等”均系新鲜损伤,系本次交通事故外伤所致,外伤为完全作用。“胸11椎体坏死累及胸10、12,脊柱后凸畸形”与本次交通事故外伤存在因果关系,外伤为主要作用。

 

附图:1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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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7日CT胸11椎体压缩性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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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6日CT胸11椎体坏死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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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22日CT胸11椎体坏死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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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3日MRI胸11椎体坏死累及胸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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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4日CT胸11椎体坏死累及胸10、12

 

联系人员:林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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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9日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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